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我发现了目前商品房销售时的一个黑洞:在计算建房成本时,不管阳台封闭与否,均只按一半面积来算,怎么到了向消费者卖房子时,有的阳台却要按全部面积计价呢?”近日,这一话题在武汉一个房地产论坛内引起广泛关注。难道国家对商品房阳台的计价方式真的有变?
提出这一话题的市民姓宋,他说,按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工程的成本造价时,所有的阳台均只按一半的面积计算。但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中,在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时,规定封闭式阳台要全部计入面积,未封闭的只算一半。
两文件真的在“打架”?一些市民说,如果按建设部的那个计算规范,这些年武汉许多开发商设计的封闭式阳台都是按全面积计价销售,岂不是违规?
“这是一种误解。”武汉市房地产信息测绘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计算规范”是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需要而制定的,并不适用商品房建筑面积的测量和销售。一直以来,国内对带护围的封闭式阳台,都是按投影面积的全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对非封闭式阳台,则是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建筑面积的。这一规定没有任何改变。
据介绍,阳台的封闭与否,均是以经过报批的商品房规划设计图为准的,房地产商不得擅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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