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黄俊华)在武汉一家合资企业供职的吴先生,近日掏出多年的积蓄买了私家车。此前,他还购置了商品房。
吴先生或许没有意识到,和千千万万普通的消费者一样,他正在参与和见证着我省消费结构升级的进程。来自省统计局的数据表明,今年一季度,汽车成为推动市场消费的拳头商品,全省大中型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汽车类零售额21.25亿元,同比增长39.8%。
专家称,汽车是消费结构升级的标志性商品。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汽车和住房成为居民消费的主要产品,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消费水平达到了一定阶段。
统计数据还显示,一季度,全省实现商品房销售额115.16亿元,增长27.2%。此外,金银珠宝、化妆品、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体育娱乐类商品销售额,也分别增长41.2%、19.5%、34.7%、15.6%。
消费结构升级对经济的拉动效应逐步显现。一季度,全省汽车工业完成增加值98.21亿元,同比增长26.8%。汽车类销售增长还带动石油及制品类销售增长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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