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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琢磨】对群租当抱宽容态度

http://business.cnhubei.com  2007-9-14 8:45:19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程春荣 杨金溪

  “群租”现象确实容易产生一些问题,但目前并未被法律禁止,如果为了方便管理,就对“群租”现象一概加以制约,未免欠妥。

  其实,在城市房价畸高的境况下,出现“群租”是一种必然现象。如果“一刀切”禁止,必将增加租房者负担。眼下城市房价贵,这也拉升了租房的价码。众多流动人口特别是大量农民工,包括有些刚出校门在外打工的大学生等,要他们一人租住一间房子,不但会使他们增加经济负担,而且很可能会使他们难找地方歇脚睡觉了。

  现在,有些地方虽然建了一些供打工者廉租居住的农民工公寓等,但这远远满足不了需求。何况,有些地方的这类廉租房还夹杂着商业利益和户籍制度的限制,其社会公益程度并不是很高。我们认为,在社会还难有足够的廉租房来保障众多人基本居住需求的背景下,管理者应当宽容“群租”现象。须知,处理事情,规范管理,说到底,都要以保障人们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为底线。如果不考虑这个底线,在居住问题上,就可能让有些“群租族”雪上加霜。

  对“群租”现象,正确的做法不应是一味制约,而宜划分允许“群租”的一些界限。比如目前有些城市规定每人租住的房屋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那么一间20平方米的房屋只要不超过4个人租住,就不能算违规。至于“群租”中人员混杂给治安带来隐患等问题,以及有人“群租”后在房内分割搭建等问题,那可以对症下药来破解。对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总是比困难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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