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眼下,越来越多的商品房小区在城市拔地而起。业主是小区的东家,物业是小区的管家。谁都盼东家与管家和谐共处,而现实生活里,还没理顺关系的东家与管家时常“针尖对麦芒”——
东家抱怨:业主的钱花哪儿了?
“我很困惑,我和普通业主一样,不知道小区到底交了多少物业管理费,也不知道钱究竟用在什么地方去了?”
提出质疑的是金地太阳城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万小艳,省委党校副教授。
她所住的小区有1800户居民,小区每年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停车费、商业网点出租费等粗略估算,物业每年收入200万元以上。
她认为,物业必须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经费使用状况,可没有专业部门的审计,业主无从知晓物业公布账目的真假。
对此,学府佳园业主林文深有同感:“物业费按时缴了,可没享受到等值的服务,钱花得有点冤枉。”
因为不满前期物业只顾赚钱不好好服务,和盛世家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了新物业公司,可新物业又称他们无力维修坏了的小区监控系统。“一笔‘糊涂账’潜藏危机。”万小艳说,前期物业服务由于小区设备、道路等设施都是新的,维修及维护成本低,利润相对丰厚;但随着小区公共设施逐步老化,物业管理成本加剧,物业服务利润会减少,还有可能亏本。最好的办法是以前期的“盈”补一部分后期的“亏”,可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督,有的物业公司赚足了前期利润后便一走了之,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
管家烦恼:收费咋这难?
“元月至9月,小区业主欠缴物业费10多万元。”提起物业费收缴,湖北奥星源物业公司经理罗波无可奈何。
该公司中标武汉市和盛世家小区物业服务,由于房屋漏水、自行车被偷、不满架空层被改成商铺等问题,不少业主拒缴物业费。“有些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可业主不管那么多,全找物业理论。”罗波一肚子委屈。
让他烦恼的事还不止这些。“为什么要缴物业费?”常有小区的爹爹婆婆反问他,因为住惯了福利房的人已经形成了住房不付费的观念。“业主欠费,物业亏损,服务减少,更多业主不交费。”罗波说,业主欠费极易形成恶性循环。今年底,他们公司可能会起诉10户长期拒缴物业费的业主。“但那是最后一步棋。”他坦言,强制措施通常会激化矛盾,他们不愿和业主对簿公堂。
主管部门:心平气和协商对话
管家难称东家心,于是纠纷种种。
万小艳分析,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与收费不符,小区共有财产权属、管理、收益等问题不明是物业纠纷的三大类型。
因为开发商擅自把业主公用场地出租给商铺做停车场等一系列问题,金地太阳城业委会准备起诉开发商。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严资明律师分析,小区共有物权包括没有独立产权证的会所、公建用房、地下停车库等,目前因小区共有财产侵权出现的纠纷最多。国务院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将于10月1日同时实施,新法律法规明确了业主与物业各自的责权利,有利于双方关系的协调。
对此,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的彭显庭说,主管部门负责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业主有权按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择物业企业。但由于物业管理行业的不成熟,矛盾纠纷在所难免,一方面双方要心平气和协商对话,一方面最好在合同约定时尽量详细,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期待引导业主与物业和谐共处的问题能引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万小艳说。(记者 周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