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资讯报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公告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规定中写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地区设立机构前应当对香港的市场状况、监管环境以及法律法规等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不应由于到香港设立机构影响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业务运营,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香港证监会主席方正先生表示:新措施将会是内地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发展的里程碑,同时为这些公司提供平台,让其熟习国际投资作业方式及监管常规。香港及内地的基金业亦将会有更多加强相互合作的机会,这对双方均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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